关于智库平台历年应结题项目督促结题的
通知
各智库平台及依托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智库招标课题的管理工作,推动我校各智库招标课题成果顺利转化,现启动智库平台历年应结题项目督促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促结题范围
(一)2019年度学校各人文社科类平台立项未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2021-2023年度学校各智库平台立项应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2。
二、结题要求
(一)结题标准
1.2019、2021年度立项项目结题要求按《新疆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字〔2017〕117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1)。
2.2022年度立项课题结题要求按照《关于新疆师范大学智库2022年度招标课题申报的通知》中成果要求执行。2023年度立项课题结题要求按照《关于新疆师范大学智库2023年度招标课题申报的通知》中成果要求执行,其中重大委托项目按照委托合同要求结题(见附件3-2)。
(二)结题程序
1.结题材料及成果须由依托学院和所属智库平台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结题程序。
2.课题通过审核后,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核销科研经费账目,填写对应的结题申请书(附件4-1-1、4-1-2),按照要求进行装订(要求见附件4-2),交至各智库平台。各智库平台秘书统一将《新疆师范大学智库招标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4-3)和课题结题材料报社会科学处审核登记。
3.社会科学处统一组织结题审核(评审),公布结题验收结果,发放结题通知书。
4.由于客观因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主持人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智库招标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4),经所在智库平台同意,报社会科学处审批,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延期日期从立项时研究周期结束算起。延期到期和自动超期的项目,不再接受延期等变更申请。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按要求装订的结题材料,一式三份,需计财处、智库平台审批后签字盖章。
(二)《新疆师范大学智库招标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依托学院、智库平台审批后签字盖章。
(三)时间截至2024年12月2日,结题申请随时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智库平台及依托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督促结题工作。按照学校智库管理的相关办法和文件要求,各智库平台对招标课题负有检查课题进度与质量、监督课题经费使用、组织课题结题验收等管理职责,应适时开展招标课题阶段性检查,督促课题组进行社会调研,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智库平台项目结项率纳入平台年度考核。对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或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将对项目进行撤销或终止处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结题后未核销完的剩余经费,按照结余经费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报送材料地点:温泉校区行政楼413室智库平台科
联系人:赵晓伟
联系电话:4112172
附件1-4.zip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