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14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5号)要求,相关提名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单位提名:由学校直接提名,本次提名采用限额提名方式本校提名额度为1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学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教育部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6. 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有意向申报成果奖教师需提前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2.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统一在线生成并发放。

(二)提名书填写

请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三)提名公示

1. 通用项目需进行书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学校提名项目公示情况由学校在在线填报截止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2. 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均须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所有其他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公示无异议函,每个项目的函合并一个PDF文件提交至科学技术处,纸质稿自存备查。

3. 公示内容请统一填入相应奖项模板(附件6)。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子版提名材料请于3月18日13时前通过OA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宫玮婷处

(二)纸质材料报送

待电子版提名书正式提交,可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正式水印版提名书并签字盖章。纸质材料包含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三)形式审查不合格常见原因

1.论文、专利等相关技术内容重复使用。

2.自然科学奖论文发表不满两年。

3.工程技术奖整体技术应用时间不满两年。

4.完成人同一年度被两个以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项目提名。

5.通用项目提名书中出现涉密材料。

6.自然科学奖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

7.工程技术奖(发明类)前三完成人不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8.必备附件未提交或不完整。

9.其他不符合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有关规定以及当年度提名工作通知要求的情况。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睿    18209911892

          宫玮婷  13669978301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pdf

2.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3.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常见问答.pdf

4.2025年度教育部科技奖申报要点.pptx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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