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通知,现将我校申报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经费
项目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限额要求: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每个省(区、市)推荐不超过5项。
(四)结项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四、申报人要求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五、社科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要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确保无政治问题,确保项目质量。科研秘书要确实履行职责,务必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对本学院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2.科研秘书将学院初审合格的申报书电子版(Word格式)和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和签字盖章完整的扫描版)于2025年1月2日16点前发送至社科处杨慧OA,社科处进行审核。
3.待社科处审核并修改合格后,再报送社科处的材料包括:套印好的纸质申请书(签字完整)1式4份,汇总表(签字盖章完整)1式1份;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
4.以上材料均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杨慧 4112171
附件: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附件.zip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