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学校科研项目过程性管理,增强项目负责人研究使命,帮助项目团队厘清研究思路、优化研究方案,保障研究任务顺利完成,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开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范围
我校2024年度立项的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
二、开题时间
各立项项目应在2024年12月16日之前完成开题。
三、开题方式
1.示范开题。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汉书·律历志》历代资料汇编校注及思想价值研究”为本年度示范开题项目,社会科学处将邀请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学科领域专家作为评审专家,以现场会议形式组织开题。评审专家将本着“少说优点,多说不足;少说意义,多说思路”的原则,对示范开题项目的框架设计、重难点内容、目标任务等方面展开点评,给予项目实施建议。
2.集中开题。2024年度立项的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均参照示范开题项目的规范性要求召开开题评审会,具体由所依托学院负责组织。学院应依据本单位项目的学科归属,按照课题管理要求,邀请不少于5位(单数)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域专家(校外专家人数不少于一半),针对所涉及项目组织集中开题。
3.自主开题。学院可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立项的2024年度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开展形式灵活、注重实效的开题评审会。
四、相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项目依托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开题工作,积极动员项目组成员、本单位学科力量特别是青年博士、在读研究生及科研管理人员到会观摩学习。
2.涉及示范开题、集中开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开题报告》(见附件1),经所依托学院审核并报社会科学处备案后,方可开题。科研秘书应于开题评审会召开前三日将开题材料(含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会安排、宣传海报等)提交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会科学处杨慧OA。
3.相关学院应在完成开题工作后一周内及时报送开题工作简讯、专家评议书(见附件2)复印件等材料至社会科学处杨慧OA。
联系人:杨慧 4112171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科项目开题报告.doc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专家评议书.doc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