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疆师范大学智库平台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了解我校智库平台的运行状况,加强智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智库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4〕17号)的要求,现对我校智库平台建设与运行等情况开展2024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第一类学校直接管理的智库平台和第二类校院共同管理的智库平台共20个(详见附件1);
(二)第三类学院自管类智库平台由依托学院考核,考核结果报社会科学处备案。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内容包括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与学术活动、管理运行机制、标志性业绩等落实情况,查找智库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成因并提出今后的建设思路。
三、考核时间和形式
(一)时间:2024年11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形式:拟采用现场汇报评审形式。
四、工作要求
(一)请参加今年考核的智库平台及依托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布置和落实。
(二)请各智库平台分别对照其设立部门建设要求、“十四五”建设任务书、2024年度重点研究内容等,围绕考核内容准备考核材料,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
(三)请各智库平台根据情况填写《智库平台2024年度建设情况表》(见附件3)提交社会科学处备案。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今。
(四)相关科研平台请于2024年11月22日18:00前,将总结报告、建设情况表各一式一份(需平台负责人和依托学院主要领导进行政治审核和真实性审核并签章)提交社会科学处智库平台科(行政楼413室),电子版发赵晓伟OA。
(五)请相关学院自行完成第三类学院自管类智库平台考核,考核要求及相关材料参照本通知要求,由平台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党委汇报,形成考核结论,填写《2024年度学院自管类智库平台考核汇总表》(附件4),并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于11月28日前报社会科学处备案(备案材料纸质版需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晓伟
联系电话:4112172
附件1-4.zip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