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智库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按期结项率,按照项目研究时间节点,现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度立项到期应结题的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需计财处签字盖章)。
(二)提交《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3,一式1份,学院负责人、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和党委公章)。
(三)按申请书、立项文件、结题报告、成果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成果佐证资料需标明“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或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成果”字样,未标注者不予认定。
(四)项目负责人须在11月15日(周五)前报送以上纸质材料,电子版发相关负责人OA。
三、联系方式
培育类项目: 莫塔拜尔4112171
建设类、其他项目:赵晓伟 4112172
附件:
1.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应结题名单.xlsx
2.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doc
3. 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