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31     浏览次数: 15

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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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按期结项率按照项目研究时间节点,现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度立项到期应结题的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计财处签字盖章)。

(二)提交《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3,一式1份,学院负责人、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和党委公章)。

申请书、立项文件、结题报告、成果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成果佐证资料需标明“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或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成果”字样,未标注者不予认定。

项目负责人须在1115日(周报送以纸质材料电子版发相关负责人OA

三、联系方式

培育类项目:      莫塔拜尔4112171

建设其他项目:赵晓伟    4112172


附件:

1.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应结题名单.xlsx

2.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doc

3. 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