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催促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3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现将2021年立项的(社会科学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开展催促结题工作2019年、2020年立项的(社会科学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进行清理。

一、结题要求

(一)催促结题科研项目附件1),项目负责人需在202467日(星期五)前按照预算报销到账经费并提交结题材料。

(二)清理结题科研项目附件2),项目负责人需在202467日(星期五)前按照预算报销到账经费并提交结题材料,对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将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条件参照新师校字〔2017103号《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条件参照新师校字〔2017102号《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二、报送材料

(一)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1份,学院审批后签字盖章。(附件3

二)《结项申请书》:2份,套印,计财处、学院审批后签字盖章。(附件4

(三)项目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会在审阅后返还)


     联系人:莫塔拜尔           电话:0991-4112171


      附件:附件1-4.zip

1.催促结题科研项目

2.清理结题科研项目

3.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4.《结项申请书》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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