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现将对2021年立项的(社会科学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开展催促结题工作。对2019年、2020年立项的(社会科学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进行清理。
一、结题要求
(一)催促结题科研项目(附件1),项目负责人需在2024年6月7日(星期五)前按照预算报销到账经费并提交结题材料。
(二)清理结题科研项目(附件2),项目负责人需在2024年6月7日(星期五)前按照预算报销到账经费并提交结题材料,对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将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条件参照新师校字〔2017〕103号《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条件参照新师校字〔2017〕102号《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二、报送材料
(一)《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1份,学院审批后签字盖章。(附件3)
(二)《结项申请书》:2份,套印,计财处、学院审批后签字盖章。(附件4)
(三)项目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会在审阅后返还)
联系人:莫塔拜尔 电话:0991-4112171
附件:附件1-4.zip
1.催促结题科研项目
2.清理结题科研项目
3.《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4.《结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