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2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根据全国哲社工作办公室通知及相关规定,为全面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效率,2024年将对2019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清理,到清理期限仍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9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4年8月21日前完成所有结项手续,并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提交学院已审核合格的结项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结项具体事宜可参考附件。

2019年以后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如已到结项时间,也需尽快完成项目研究并提交结项。未按期结项的项目将影响项目所在学院的年终绩效考核及课题组各类岗位的评聘工作。个别研究难度大、在研究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在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

全国哲社工作办将于2025年进行2020年立项项目清理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

由于7-8月为暑假时间,为不耽误结项工作,清理项目须在2024630日前完成经费报账工作在学校计财处打印项目经费明细账,并送审计。

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严格审核本学院结项项目成果,严把政治方向关,确保无政治问题,在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2.学院需加强对项目的学术规范性审查。项目成果要严格遵守引用注释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同时,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结项时都要进行成果查重并附“全文引文标注”查重报告(需在系统中上传查重报告电子版)。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 (一般、青年和西部) 项目结项程序

2.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3.新疆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项审计委托单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成果鉴定稿格式

5.国家社科基金在线办理结项所需附件清单(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系统填报常见问题

 国家社科基金2024年度到期(延期)项目名单.xls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所需材料.zip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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