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6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通知,现将我校申报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经费

项目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6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限额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每个省份推荐不超过5项。

)结项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四、申报人要求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科研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2414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要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确保无政治问题,确保项目质量。科研秘书要确实履行职责,务必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对本学院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2.科研秘书将学院初审合格的申报书电子版(Word格式)和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和签字盖章完整的扫描版)202414前发送至科研处杨慧OA,科研处进行审核。

3.待科研处审核并修改合格后,再报送科研处的材料包括:套印好的纸质申请书(签字完整)14汇总表(签字盖章完整)11份;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

4.以上材料均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杨慧    4112171

附件: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附件.zip

1.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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