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9     浏览次数: 315


各学院、各部门:

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按照《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及经费使用

1. 文科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理科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2. 经费使用按照《新疆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字〔2018〕248号)及《新疆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师校字〔2020〕117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

1. 年龄在39岁(含)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具有硕士学位的在岗在编教师。

2. 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 未主持过校级(含)以上的科研项目。

三、科研处受理申报截至时间

2021年11月9日18点(京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请各学院做好论证、初审和推荐工作,杜绝重复研究和低水平模仿研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后向科研处推荐。

2. 申报材料包括:签字盖章后的《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纸质版(A3套印一式7份)和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清单》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3.《申请书》分“社会科学类”和“自然科学类”,请申报文科项目申请者填写“社会科学类”《申请书》(附件1),申报理科项目申请者填写“自然科学类”《申请书》(附件2)

4. 以上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文科发至科研处谭倩OA;理科发至科研处颜赛勋OA)均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文科项目联系人:谭倩       联系电话: 4112172

理科项目联系人:颜赛勋     联系电话: 4112173

                                     

                                         科研处

2021年10月19

 

附件:附件1-6.zip

1. 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社会科学类)

2. 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3. 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4. 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5. 新疆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6. 新疆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