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17     浏览次数: 605

各学院、各部门:

经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附件1),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11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语言教育专项根据实际需要资助,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申报,此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申报系统链接为:http://39.99.164.75:8001/alylogin。请注册并登陆申报系统查看详细申报说明,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语言教育专项”项目类别申报。申请人在系统填写《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后,可生成WORD版申请书。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四)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8151200前将申请书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文博OA,科研处审核。

(二)待科研处审核合格后,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申请书(一式六份、A3套印,中缝装订)及电子版;2.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领导、党委(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文博              电话:0991-4112171

 

 

科研处

2020716

 

 

附件:附件1-3.zip

1.  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

2.  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3.  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