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六届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2     浏览次数: 505


各学院、部门:

2022第十六届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在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奖范围和对象

1.申请参加本届评选的论文发表时限为:2018年5月1日至2022年4 月 30日。

2.凡在评奖规定时限内由国内外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论文集和经正式批准的自治区级以上内部学术刊物全文发表者,均可申报评奖。

凡内容为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目组成部分的论文和科学专著(含专著内一些章节);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单纯社会科学方面的论文;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能申报。

3.申请参加评奖者为在疆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可申报一篇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或一篇合著的学术论文,合著的学术论文只能以第一作者的名义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对申报论文申报范围、个人申报、学科专家推荐初评和申报问题都有明确规定,请学院按《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评审并填写《评审书》(附件2)的评审栏(I)和《评价表》(附件3),评审组成员必须由5名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者组成,手续不全者不予受理。

2. 申请者是论文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是学生的情况,请申请者填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件5)。

3.申报论文须报送论文全文(中文)、摘要及发表该论文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原件各1份(或由申报学院审核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在此件上写“该件与原件相同”字样,并加盖学院公章),复印件各一式10份,《评审书》一式2份(含电子版),专家打分的《评价表》纸质版1份,《知情同意书》纸质版1份。出具学院对申报成果的政审意见和申报者个人的政审意见。

4.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填写报送《自治区第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登记表》(附件4)1份(含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

请各申报学院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并按照规定的申报、评选程序,做好申报论文的初评推荐工作。

三、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18:30(京时),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电子版材料发至科研处李聪OA。

 

联系人:李聪             联系电话:4112170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及管理办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书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价表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登记表

5.知情同意书

 附件.zip

 

 

                科研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