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与提交结题报告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1-06     浏览次数: 285

关于填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与提交结题报告的通告


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填报和应结题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于2021110前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结题要求资金结余不得超过50%,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4.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于202122018:00前在线提交结题/成果报告,科研处将通过信息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2. 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20213818:00前报送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不含附件材料)(套印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和计财处负责人签章)送至科研处科学技术科。

3.以上材料均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联系人:梁婷       联系电话: 4112173

 

附件:

1.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填报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清单

2.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

附件1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填报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清单.xlsx

附件2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xlsx



科研处    

20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