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07     浏览次数: 416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推动校级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对2014年(含)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清理。项目负责人需在10月10日前按照预算报销到账经费并提交结题材料,对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剩余经费将由学校收回。

一、清理范围

2014年(含)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包括: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附件1)、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附件2)、管理服务工作科研项目(附件3)。

二、结题材料

1.《结项申请书》:2份,套印,计财处、学院审批后签字盖章。

2.项目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文博               电话:0991-4112171

自然科学及管理服务类项目联系人:梁婷     电话:0991-4112173

  

  

  

  

科研处

2020年97

附件:

1.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清理名单

2.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清理名单

3.管理服务工作科研项目清理名单

4.各类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清理名单.xlsx

附件2: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清理名单.xlsx

附件3:管理服务工作科研项目清理名单.xlsx

附件4:各类项目管理办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