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推动校级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对2014年(含)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清理。项目负责人需在10月10日前按照预算报销到账经费并提交结题材料,对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剩余经费将由学校收回。
一、清理范围
2014年(含)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包括: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附件1)、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附件2)、管理服务工作科研项目(附件3)。
二、结题材料
1.《结项申请书》:2份,套印,计财处、学院审批后签字盖章。
2.项目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文博 电话:0991-4112171
自然科学及管理服务类项目联系人:梁婷 电话:0991-4112173
科研处
2020年9月7日
附件:
1.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清理名单
2.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清理名单
3.管理服务工作科研项目清理名单
4.各类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清理名单.xlsx
附件2: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清理名单.xlsx
附件3:管理服务工作科研项目清理名单.xlsx
附件4:各类项目管理办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