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11     浏览次数: 448

各学院、各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现已开始申报,请各学院及申报者按文件精神与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本年度设立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及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各类课题申报要求详见《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其中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主要资助围绕国别和区域教育以及重大的国际教育问题开展的研究,共设置10项课题,资助强度及要求与国家一般和教育部重点课题相同,其中2项课题单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其他8项单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完成时间均为一年。资助经费为20万元的专项课题,成果和结题要求参照国家一般;资助经费为5万元的专项课题,成果和结题参照教育部重点。

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2019年全国教育科学工作办公室在初审时查出全国有300多人因违反此条规定被直接取消申报资格,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把关,以免浪费宝贵的限额申报指标。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给我校的限额指标为3项。各学院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各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尤其要严格政审,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科研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32619:00,过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要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确保无政治问题,确保项目质量。科研秘书要确实履行职责,务必根据申报要求对本学院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2.科研秘书将初审合格的纸质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一份(无需套印及签字),以及本学院电子和纸质《申报汇总表》(汇总表需签字盖章完整)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进行审核。

3.待科研处审核并修改合格后,再报送科研处的材料包括:套印好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签字盖章完整)一式9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签字完整)一式4份,活页7份(活页单独套印)。以上材料电子版。

4.以上材料均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4112171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20177月修订)

3.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4.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5.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6.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7.2020年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8.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附件.rar

   

 

科研处  

20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