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督促核销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24     浏览次数: 315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疆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科研处再次督促核销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现将有关安排说明如下:

1201944日,科研处下发了《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度结题项目经费报账的通知》,截止目前, 2016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有结余经费(见附件)仍未核销完毕。

2)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91031日前核销完毕,逾期未使用完毕的结余经费,学校将于2019111日收回,统筹用于学校基础研究的直接经费支出。

联系人:颜赛勋

联系电话:4112173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xls


科研处

201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