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区、校级文科基地:
根据学校科研平台建设的总体安排和文科基地建设的实际,现启动自治区、校级文科基地2019年度校内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立足于推进新时代我校科研工作,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服务。
二、课题资助额度
(一)学校统筹专项经费用于设立招标课题,课题级别为校级。
(二)招标课题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不超过4.0和2.5万元,研究期限为2-3年,研究周期起始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
三、申请人条件
(一)招标课题面向全校在编在职教师公开招标,申请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具有完成招标课题的能力,鼓励吸纳研究生、本科生参与课题研究。
(二)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学位。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三)课题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支持与其他级别在研项目内容(技术)雷同的选题。
(四)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1.有未结项的各级各类平台招标课题的;
2.有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撤项或终止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受过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四、申报和评审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依托自治区或校级文科基地,围绕课题申报指南确定的重点项目研究领域和一般项目的选题参考方向(附件1),填写招标课题申请书(附件2),原则上不受理指南以外的领域和方向。
(二)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请各文科基地做好申报组织、预审和审读工作。
(三)招标课题的立项、经费划拨、结题等均按照《新疆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附件3)执行。
(四)专家评审后,拟立项课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和科研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立项通知书。
(五)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和题目。
五、材料报送
(一)各文科基地于6月24日(周一)前提交申请书一式五份、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至科研处平台管理科,电子版发赵晓伟OA或xjzxw@qq.com邮箱。每项课题随附新疆师范大学科研材料审读用表(附件5)一式一份。
(二)申报材料由各文科基地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晓伟
联系电话: 4112172
附件:
1.新疆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新疆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申请书
3.《新疆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
4.XXX研究中心2019年度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
5.新疆师范大学科研材料审读用表
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治区文科基地和校级文科基地校内招标课题相关工作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