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与提交结题报告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8-12-24     浏览次数: 260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填报和应结题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于2019110前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科研处审核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提交签字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两份(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2019212日前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提交结题/成果报告

2.学院安排专人组织本学院的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结题材料由所在学院进行审读,填写《新疆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项材料审读表》。

3.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不含附件材料)套印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审读表》一份201921813:00前报送至科研处科学技术科。

4.以上材料均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颜赛勋

联系电话:4112173

  

附件:

1.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填报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清单

2.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填报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清单.xlsx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xlsx

科研处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