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2     浏览次数: 535

各学院:

我校2018年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学院按照《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与资助额度

1.经费从学校年度科研专项基金中划拨。

2.文科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理科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3.经费使用按《新疆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9岁(含)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具有硕士学位的在岗专职教师。

2)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未主持过校级(含)以上的科研项目。

2.拟资助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选题新颖,目标明确。

2)符合《新疆师范大学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的战略重点和《新疆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发展规划》中的重点研究领域。

三、科研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

20181171830分,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签字盖章后的《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纸质版(A3套印一式5份)和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清单》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2.《申请书》分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请申报文科项目申请者填写社会科学类《申请书》,申报理科项目申请者填写自然科学类《申请书》。

3.以上材料均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文科项目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 4112171

理科项目联系人:颜赛勋     联系电话: 4112173

  

  

1.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社会科学类)

2.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3.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4.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17102号)

5.《新疆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1-5.rar

  

科研处

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