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列支间接费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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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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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通知要求,“对于2015年(不含)以前批准资助的在研项目,其是否列支间接费用由依托单位自主决定。如列支,则在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由依托单位按规定进行预算调整,在直接费用‘其他支出’科目列支。根据研究需要,可按规定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科目预算进行调整。”根据《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相关要求,2014年度获立项资助项目,在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可以列支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5%,在直接费用“其他支出”科目列支。管理费按资助经费的5%提取。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学院2014年度项目负责人编写项目经费预算表,请科研秘书将本学院《项目经费预算表》(一式两份)交至科研处科学技术科(温泉校区文科五号楼426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19:00时,逾期未交,视为不列支间接经费。联系人:颜赛勋联系电话:4112173附件: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预算表
科研处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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