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新疆师范大学40年校庆学术交流周和援疆学术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4     浏览次数: 537

各相关学院:

为营造浓厚的科学研究氛围,拓展学术视野,提升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水平,结合校庆总体工作安排,学校拟于201897-9日举办“新疆师范大学40年校庆学术交流周和援疆学术周活动”现将筹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科研平台和依托学院

校庆学术交流周活动主要以各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为依托,各学术活动分别由科研平台所属学院院长负责总体组织实施。

二、涉及学科平台和依托学院

援疆学术周主要以博士一级学科、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援疆干部所在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民族学、体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地理学、生物学、物理学、数学等11个学科为主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学科平台负责人及所属学院院长负责总体组织实施。

三、学院职责

1.负责联系本学院来访专家,并提供来访专家信息(一寸照片电子版、专家简介、专家讲学课程名称或讲座报告题目);

2.负责本学院来访专家的接机及送行;

3.负责本学院专题报告会场布置及组织工作;

4.负责本学院专家其他学术活动的安排及组织工作;

5.负责协助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安排本学院来访专家的其他行程。

四、相关要求

1.各科研或学科平台所属学院院长为本学院学术交流活动负责人,另需确定1名活动联络人,负责活动期间与科研处和发展规划处对接工作及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2.建议邀请专家人数不宜过多,原则上每个科研或学科平台邀请专家不多于2人(含),科研处和发展规划处为每个科研或学科平台(或学院)承担1-2名专家的讲座费,其余费用由学院所属平台或其他途径承担,也可专家自行承担。

3.请各学院尽快确定参会学校、学科、专家信息,并填写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40年校庆学术交流周和援疆学术周活动参会信息汇总表》。请备注说明邀请专家所属的科研平台或学科平台名称。

4.待学院报送完参会专家信息后,由校办统一发送邀请函。

5.为保证活动顺利有序开展,请各学院将附表12018817日下午19:00(京时)前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赵晓伟办公系统账户或邮箱xjzxw@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和发展规划处。

五、联系方式

赵晓伟 张文津(科研平台) 0991-4112172

田苗苗(学科平台) 0991-4112151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

201885日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40年校庆学术交流周和援疆学术周活动参会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