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0     浏览次数: 567

各学院: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7年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教育部已于2018 615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依托学院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如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则同时填报并提交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3.最后向科研处报送的纸质材料有:

1)《中检报告书》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四、其他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精心组织,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五、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时间:20187918:00(京时)

科研处受理纸质材料时间:201771011:30-13:30(京时),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燕联系电话:4112171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应参加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应参加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xlsx

  

科研处

2018620